安徽国宴事件,安徽宴最新进展
2021年2月22日,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政府宴请外省市领导时,出现了“一菜难求”的尴尬场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国宴中出现了一些主菜和常规菜品断货的尴尬情况,菜单单价高达千元以上。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人称国宴奢华不符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也有人质疑举办国宴本身就是一种浪费行为。对此,安徽省政府迅速做出道歉和整改处理。安徽国宴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于依旧存在的“政绩工程”和“奢靡之风”的质疑,也提醒我们在行政运作中应更加注重公众利益和节俭持廉。
一:安徽国宴事件
徽州宴事件是明朝时期徽州府发生的一次大规模宴会,其规模和奢华程度引起了朝廷的关注,举办者李显受到了惩罚。此外,徽州宴事件也反映了当时徽州地区商业和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这次事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徽州宴事件发生于明朝嘉靖年间,当时徽州府知府李显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邀请了当地的富商巨贾参加。这场宴会规模宏大,宴席上供应了各种珍馐美味,酒水也非常丰富。
然而,这场宴会的规模和奢华程度引起了当时朝廷的关注。当时,明朝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节俭政策,以遏制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徽州宴的奢华程度被视为对这些政策的践踏,因此,宴会的举办者李显被下令受到惩罚。
徽州宴事件是指明朝时期发生在徽州府的一次大规模宴会,其历史背景和事件经过备受关注。
此外,徽州宴事件也引发了当地商业界和地方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当时,徽州地区的商业繁荣和文化发展吸引了大量富商巨贾前来投资,这些人物的财富和地位也逐渐得到提升。然而,这些富商巨贾的地位和财富也引起了当地官员和政治势力的嫉妒和不满,徽州宴事件成为了这种矛盾的爆发点。
然而,这场宴会的规模和奢华程度引起了当时朝廷的关注。当时,明朝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节俭政策,以遏制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徽州宴的奢华程度被视为对这些政策的践踏,因此,宴会的举办者李显被下令受到惩罚。
徽州宴事件是指明朝时期发生在徽州府的一次大规模宴会,其历史背景和事件经过备受关注。
此外,徽州宴事件也引发了当地商业界和地方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当时,徽州地区的商业繁荣和文化发展吸引了大量富商巨贾前来投资,这些人物的财富和地位也逐渐得到提升。然而,这些富商巨贾的地位和财富也引起了当地官员和政治势力的嫉妒和不满,徽州宴事件成为了这种矛盾的爆发点。
徽州府位于今天的安徽省黄山市,是明朝时期的一个重要行政区域。在当时,徽州地区的商业繁荣和文化发展吸引了大量富商巨贾前来投资,这些人物的财富和地位也逐渐得到提升。
徽州宴事件是明朝时期徽州府发生的一次大规模宴会,其规模和奢华程度引起了朝廷的关注,举办者李显受到了惩罚。此外,徽州宴事件也反映了当时徽州地区商业和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这次事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二:国宴安徽菜
安徽炸糯米圆子有个美丽的传说由来是这样的:清乾隆年间,中原大地遭受百年不遇大旱,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
乾隆皇帝闻报后下旨将明万历年间从国外引进的红薯在中原大量种植,以度年荒。
乾隆十五年,皇帝南巡途经安徽,在登龙门香山寺吋赶上用膳时间,寺院主持得知乾隆爱吃酸甜的樱桃肉,但此时已过樱桃季节,主持便叫寺院厨师想想办法。
经过一番思谋,厨师用当地产的糯米粉条做了一盘,乾隆尝罢,连连称赞,当场赐名"焦炸圆子"。
三:安微宴酒
央视网消息:近日,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规定明确: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在贵州之前,浙江、黑龙江、吉林、安徽、新疆、湖南等多地均已出台禁酒规定。
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开始,到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酒水,再到各地不断出台“禁酒令”。“禁酒令”的严格程度也一再升级:从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到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从公务接待不得提供高档酒水,到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此外,安徽、湖南更是将酒精饮料也列入被禁行列。
“禁酒令”一出,公务接待中饮酒现象虽然比以前大大减少,但是依然有一部分官员戒不掉酒瘾,顶风违纪。
不断升级的“禁酒令”要应对的,正是那些本身也在升级的官场饮酒乱象。
不喝不够意思:“酒杯一响,黄金万两”、“升职要考核酒量”
“也应该说一开始对这种豪华的东西,我们也是很反感的。酒我也是不喜欢的,过年我在家一滴酒都不喝,后来就变成了一种习惯了,甚至我请人的时候我不喝酒好像我不热情,然后他请我吃的时候,我不喝酒好像不够意思。”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如是说。
杨卫泽曾被看做是江苏政界的“明星官员”,36岁任厅级干部,44岁成为全国最年轻的省委党委常委。
一个“不够意思”,让他的仕途开始慢慢发生了变化,从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饭局,到收受小礼物,再到逢年过节收受红包,再演变成大笔金额的权钱交易......酒杯一响,不仅收获了黄金万两,更让他一步步走向犯罪。最终,杨卫泽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同志要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不能留;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没人要。”这读起来像个顺口溜,实为某类官场的真实写照。
当“不喝不够意思”成为官员之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能喝多少”成为选人用人的考核标准,畸形的官场文化让更多的官员走向了堕落的深渊。
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万元的陕西渭南市原副市长袁军晓就是“靠喝酒升官”的典型案例。据《廉政瞭望》此前报道,袁军晓不仅爱去饭局,更喜欢在饭局上展现自己的特殊“才能”。这个特殊的“才能”就是喝酒海量。早在秦川机床厂磨研所担任设计员时,袁军晓的海量已远近闻名。利用这一特点,袁有意识地找领导喝酒。酒桌之上,称兄道弟,“袁的人脉迅速铺开”。与磨研所领导交好几年后,袁军晓迎来升迁机会,在26岁时就担任主任设计师。2001年底,袁军晓更是如愿步入仕途,出任宝鸡市经贸委常务副主任,并于4年后任宝鸡市国资委主任。
喝要喝出档次:普通茅台不入口、经典拉菲随意尝
能让官员们觉得不喝“不够意思”的酒,自然也不能“差点意思”。
中国纪检监察报在《不守规矩 何谈高雅》一文中提到:“有的贪官,被抓前还在会所消费,品尝所谓“经典拉菲”;有的贪官,把喝年份茅台视为高雅,一次竟喝掉30万元。”
中纪委网站更是发文痛斥官员享乐奢靡:“有些领导干部喝高档酒、年份酒,把“拉菲”的牌子都快喝倒了”。
近些年,倒在高档酒上的官员并不在少数,对于不少贪官而言,高档酒被视为身份的象征,只有喝出档次,才能倍有面子。
曾滴酒不沾的杨卫泽逐渐发展成“就喜欢喝茅台,最好是年份茅台”。
今年4月,贵州省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毕节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罗建强自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9月,曾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并收受2瓶茅台年份酒、24瓶国宴茅台酒。在贵州省纪委公开通报的一个月后,罗建强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将“喝出档次”做到极致的还要数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在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受审查前,张建津常常以商务接待为名,频繁出入高档酒楼,组织和接受公款宴请,每餐茅台、五粮液、特供保健酒必上,而且一般茅台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酒。
2013年,一私企老板为张建津庆祝生日,张建津看到他带来的是普通茅台,便不屑一顾地当众要求改用其他人带来的15年年份茅台。这位曾被张建津弄得颜面扫地的某老板再次与其吃喝时,便主动带来30年年份茅台“一雪前耻”。
为喝费尽心思:矿泉水瓶装、后备箱里藏、高档酒换上马甲又登场
张建津“用矿泉水瓶装茅台”的违纪细节曾多次被报道,在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他现身说法:“如果人家用手机给你拍个片子,那网上不就有证据了吗,所以把那个茅台酒就倒在矿泉水里边,然后拿矿泉水瓶子在大家分酒的时候再分着倒着喝。”
在张建津的周围,常年有一批利益关联的私企老板,为了迎合张建津喝酒的爱好,他们车的后备箱里长期放有各种茅台、各种酒,其中不乏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
张建津为喝酒挖空心思,私企老板为献酒准备许久,而商家为卖酒也是歪招不断。
2015年,有
饮酒乱象令人深思:管住贪欲,别让酒桌成腐败的中介
作为无视党纪党规、变换花样搞“四风”典型的张建津反思自己时曾这样说过:“导致我今天犯罪,我觉得也是跟他们这种交往中从吃喝开始而导致的。这么多年的一起吃喝当中,认为这都是哥们儿,是朋友,所以对他们就不再设防了,所以我说最后由设防变成一种撤防。”
《人民日报》曾发表评论称,干部腐败的原因,归根到底只有一个,没管住自己的贪欲。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一旦在酒桌上松下来,觥筹交错之间贪欲就会随之滋长,进而打出各种擦边球,甚至铤而走险。小小一个酒桌就这样成了腐败行为的中介。干部一旦信奉了庸俗的官场哲学,把酒席当成谋取利益的敲门砖,把饭局设计成扩展人脉的渠道,能忍住不伸手的人实在不多。官员干部只有在心里划出一道红线,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做到“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喝的酒不喝,不该聚的会不聚”,才能远离贪腐陷阱,防止一失足成千古恨。(文/陈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