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什么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什么是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什么是普通高考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哪些特点?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招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一、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对象:2020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二、招生计划:2020年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总计划为120人。其中,文科类计划60人,理科类计划60人。
一:什么是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是从高职计划中抽取的部分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隶属于高考三大计划。
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二:什么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及工学结合的特色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校企合作的内涵:为了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充分利用企业和学校两种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发挥企业和学校人才培养的优势,共同作用于学生,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校企合作主要体现在学校和企业教学资源(包括人力、师资、设备、实训条件、品牌资源等)共享,培养计划共定,教学过程共管,文化氛围共融等方面;
工学合作的内涵:“工”即工作,指学生到企业实践,或者作为企业职工的一员进行顶岗实习,在工作中培养职业素质和提高工作技能;“学”即学习,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人文素质。工学结合就是在人才培养方式或途径上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整合、课堂与实习现场相整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突出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三:什么是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好处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我省13所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是怎样的?报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我们一起来看!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等职业院校。依据实施专项计划高职院校的招生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确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录取未完成的“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转入学校普通高职计划。
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1.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18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公示。
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
各市教育局汇总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号、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市县),加盖市教育局公章,于7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电子版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阳光数据平台(http://ygpt.sdzk.cn)上报,[email protected] 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系统数据进行校验,如有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致,则返回各市教育局核查。核查无误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关院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志愿填报及录取
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与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志愿同期填报,但“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单设志愿、单独划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和夏季高考录取控制线,录取时首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未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力宣传。
实施“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农村和困难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贯彻落实。要加强政策宣传,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程序规则,切实把此项惠及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二)强化管理,严格审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职院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流程,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和复核工作,确保真正符合条件考生纳入实施范围。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阳光招生,确保公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职院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大专项计划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名单、录取分数、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做好招生信息“十公开”工作,确保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往期精彩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