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女子激烈反抗强奸,致男子折断失血而死!被判三年赔偿8万
猫女档案, 如果各位看官喜欢猫猫的文章,麻烦点一下右上方的“关注”~,感谢您的支持和鼓励!关注我,每天一部经典纪实!
情景模拟
“眼看着就要插入,女子突然一个打挺,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
“2009年,河南洛阳市青年宋丽,在被强奸时,因不配合激烈反抗,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最后失血过多而亡。”
宋丽案件热议
洛阳美女被施暴,反抗过程中导致男人受伤,最后流血而亡。
请问,如果女子拒绝强奸,她挣扎激烈的时候,不小心折断了施暴男子的关键器官,男子失血而死。
如果你是法官,你遇到这件案子,你怎么判?
网上热议
而当时,对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大家整整吵了半年,判决结果是:
女子见死不救,致人死亡,但鉴于女子态度良好,且已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故判女子三年有期徒刑,赔偿男子8万。
这便是大名鼎鼎的“宋丽案”!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网友热议
而这一案件,在2009年,被讨论的大半年里,网友们也意有所指地,贡献了一大波热词:
“难道我张开双腿来迎接你吗”,“不配合强奸致死案”,“不配合强奸也要坐3年牢”,“你必须配合强奸”,“宋丽历险记”等等。
先来看一下“宋丽案”原委,看一看,这样的判罚对不对?
2009年2月21日22时,在河南洛阳洛尤区关林镇,25岁的女青年宋丽,刚刚加完夜班。
情景模拟
宋丽和往常一样,她独自一人走在回家路上,没想到,却碰到了江某。
而江某,是当地某部门的公务员,当天,他出来和同事们吃烧烤,顺便还喝了点小酒。
就在几人酒足饭饱后,江某拒绝了同事好意,独自回家。
醉醺醺的江某撞见了宋丽,也许是酒精作用,江某一时兴起,他不顾宋丽挣扎呼救,将其一阵殴打拖拽,直接拽进了一旁的小树林里,准备实施侵犯。
情景模拟
而后在荒无人烟的小树林中,宋丽的挣扎和哭喊,并没有人理会。
而此时的宋丽已经衣衫不整,她拼命挣扎踢踹,就在宋丽陷入绝望时,她只听见身上的江某,一阵痛呼哀嚎,随即歪倒了下去。
备受惊吓的宋丽,趁此机会,推开男人,从树林中奔出直回家里。
而当时的宋丽,只记得江某,似乎在捂住下体哀嚎,那时的江某,似乎还没死。
当时的宋丽,一是受到了惊吓,她觉得一个女孩子遭受这种事,有辱名声,这本来就是丑事,所以她也就瞒了下来,并未报案。
其次,宋丽虽然25岁了,但她是个本分的姑娘,当时,她摸到身上有血,她一度以为是处女膜破裂导致的。
直到民警查看沿路监控,找到了这个可怜的姑娘,她才知道,江某死了,死因是某器官断裂,而导致的失血死亡。
当时网友热议
而后,宋丽被江某家属起诉,他们认为,儿子江某虽然有错,但是他喝醉了酒,他就算按强奸罪论处,也是三年,明明罪不至死!
但是,那时的宋丽明明是清醒的,但由于她的见死不救,没有及时拨打120,才导致江某失血而死,这算是故意杀人!
那请问,如果当时的宋丽不反抗,真的让江某得逞,那他的三年,能弥补得了女孩的一生吗?
请问,如果你是一个女孩子,在遭受侵犯后,你是逃跑还是为对方打120呢?
对此,宋丽的律师也提出了上诉,律师表示:当时的宋丽虽然清醒,但是并不知情江某受伤,而且尸检报告显示,江某死前服过药物,不完全确定是失血而亡。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宋丽挣扎逃跑一系列的行为,其主观是想自救,而不是致死江某。
而即便是这样,法官还是做出了那般判决:
“因宋丽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家属谅解从轻处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赔偿江某家属8.8万元。”
理由是,宋丽作为清醒的行为人,应该在致使江某重要部位折断时,“预见”江某的死亡,没有“预见”,虽不构成故意杀人,但存在过失杀人。
这一判决结果,一被挖出,遭到了网友们的口诛笔伐!
网友讨论
而关于“宋丽案”的质疑和骂声?
当年的热度持续不下,一骂就是半年:
“难道要我张开双腿迎接你们吗?”
“公务员犯法果然不一样?”
“下次被强奸是跑还是不跑呢?”网友冷嘲热讽!
直到半年后,网传宣判此案的法院,河南洛阳某法院出面了,开局一句话就是:辟谣!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辟谣通告
洛龙区法院出面喊话,不要再骂了,根本没有你们说的宋丽案!你们这是在造谣!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么有鼻子有眼的案件,是在造谣?
是造谣还是隐瞒?
可如果是造谣的话,为什么时隔半年官方才出来辟谣?
而且如此详细的宋丽案,怎么也不像是在造谣。
网友讨论
那么真相又是什么?
于是眼尖的网友发现,在“宋丽案”日期的同时,也有一桩案件,叫“曹天案”,在这里的“宋丽”,其实就是曹天!
这是指桑骂槐!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先来看一下曹天案:2009年,洛阳小伙曹天,追赶小偷,致其当场摔死,获刑三年!
场景模拟
原来,当年一个叫曹天的小伙子,他听有人大喊“抓小偷”,当时,他只想着见义勇为,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
可那小偷,偷的就是别人的自行车,曹天一时追赶不上,只得抽出腰间的皮带抽打,可惜当时雨天路滑,小偷被曹天的皮带一吓唬,骑车失衡,摔地而死!
案情通报
而当时法官的判罚,就如同“宋丽案”一样:曹天犯过失致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赔偿2.5万元。
似乎忽视了,曹天见义勇为,和小偷偷盗的行为,这也就如同“宋丽案”宋丽自救与江某施暴,如出一辙。
如此,“宋丽案”看似水落石出,但到底有没有宋丽案,网友内心还是模棱两可。
网友讨论
但是,也着实该反思,为何网友们宁愿捏造出一个“宋丽”,也要为曹天平反?
如此判案是否合理?
只期盼法制法律能更加完善,不要再出现曹天或是宋丽。而在判决时,能及时听取或接受公民的监督和质疑,也是法制完善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一环。
由于平台规则,只有当您跟我有更多互动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铁粉。
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