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特大轮奸杀人案
2002年10月17日,开封中院受理一起罕见的特大强奸杀人案件,被告人徐元庆、李松奸杀7名女青年并埋尸灭迹,其中5名为在校中学生,年龄最小的年仅13岁。
案件的发生缘于一位中学生家长的求助。
2002年5月16日,一学生家长向公安机关反映,正读初中一年级的女儿平时回家一向很准时,15日中午却没有回家,之后就失踪了。据家长反映,孩子经常上网,网名叫“俏宝贝”。
公安人员迅速行动,对“俏宝贝”学校周围的网吧进行走访,很快在小虫网吧发现了“俏宝贝”的网上资料。
网上资料显示,15日下午1时,网名为“孟夏”的男孩与“俏宝贝”聊天,并约她一起吃汉堡。
为了和“孟夏”接触,刑侦人员只好泡在网上“蹲点守候”。
然而“孟夏”非常狡猾,上网一般不超过20分钟。经过几个回合,警方发现“孟夏”喜欢钓鱼,并取得了对方的信任。17日上午,“孟夏”被公安人员“钓”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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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突审,警方得知,“孟夏”的真实名字叫李松,34岁,开封人。20日上午,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孟夏”交代,自己经常通过上网聊天约出女孩,并把其带到开封市郊区南郊乡魁庄一处闲置的民房。
20日下午3时,公安人员冒雨来到南郊乡魁庄,找到了“孟夏”所说的民房。这是一个闲置的三间平房,院内除了一棵繁茂的无花果树外,显得冷清。
刑侦人员打开房门,东屋一张木床吸引了大家的目光。移开木床,正常的地坪上露出了一层砖。“挖!”民警们找来铁锨,半小时后,发现一具完好的女尸。
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刑侦人员迅速将“孟夏”带往现场。然而,“孟夏”提出该案不是他自己一人所为,坚持同伙徐元庆到场后再交代犯罪事实。然而,两个小时后,“孟夏”供认他伙同徐元庆作案多起,将受害人轮奸后,掐死埋入地下。其中,在该民房院内无花果树周围埋有4具尸体。
雨不停地下着,公安人员在院里撑起篷子,轮番挖掘,一具、两具……截至昨天零时,不足40平方米的小院里果然挖出了4具尸体。与此同时,公安人员又赶赴4公里外的南柴屯村,在“孟夏”经营水泥的门面房,室内掩埋的一具尸体被挖出。
在南柴屯村,过去的作案现场成了现在的“电焊修理部”。室内水泥地上有个一米多深的大坑。与魁庄现场不同的是,坑里全是混凝土。居民们指着街头几块水泥说,这些水泥都是从死者身上弄下来的。一位刘姓居民说,这个门店三年前曾经是卖水泥的,凶手把死者埋入地下后,又浇注了混凝土。
警察挖出的尸体有穿棉衣的,有穿单衣的。有的尸体衣服完好,手腕上戴的电子表还走着,有的已成了一堆骨头。在其中一个大坑内,共挖出了两具尸体,一个看上去十一二岁,另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
惊天大案,震惊了开封警方,也震惊了古城开封。
5月22日下午4时许,在山东省莘县警民配合下,徐元庆在该地被抓获。
“孟夏”真实名字叫李松,他和徐元庆是战友。李松借助其父母的关系,分配到开封市某区土地局监察大队工作。徐元庆由于家贫在农村,退伍后返乡务农。良好的家庭环境让李松从小就十分骄纵,而徐元庆因家境贫困,在村里人眼里本是一个不错的小伙了,见人三分笑,从不多言。正是李松、徐元庆两人相异的家境和性格,让两人“吸”在了一起。
两人分别于1999年5月13日,2001年元月23日、3月,2002年3月4日,在开封市郊,区南郊乡浅河村、孟坟村、西柳林村劫持放学回家途中的杨某,邓某,郭某及一名身份不详女青年,轮奸或强奸后以掐颈、捂嘴之手段将上述被害人杀死。之后,二被告人将被害人尸体移至南郊乡魁庄村徐元庆家南院和南郊乡柴屯李松所开的水泥店内,在院中挖坑将尸体掩埋。
2000年8月29日,徐元庆、李松预谋后将被害人张某骗至南郊乡政府家属楼李松家空房内实施强奸后以掐颈、捂嘴之手段杀死,并移尸至南郊乡芦花岗村李松家院内挖坑将尸体掩埋。
2002年2月5日,5月14日李松通过上网将网名为梦雪的祁某、网名为俏宝贝的杨某某约出,二被告人以拿上网卡为由将被害人骗至南郊乡魁庄村徐元庆家南院,强奸后又以相同手段杀死并掩埋。
2002年10 月17 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一起特大强奸、故意杀人案,利用“网 上交友”等手段劫持、诱骗7 名女青年实施强奸、轮奸并杀人灭迹的被告人徐元庆、李松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