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保报销政策 西安市医疗报销比例
在讲解之前,需要先来了解西安市医保有哪些类型,以及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到底是什么。
目前,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两种类型,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急)诊待遇和住院类待遇,两者分别设置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支付比例是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也称“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包括: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具体支付标准比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3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80%;二级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70%;三级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60%;三级特等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50%。
西安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包括: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西安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住院报销比例
在三级特等医疗机构住院,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850元,第二次住院800元,第三次住院550元。
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650元,第二次住院550元,第三次住院350元。
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二次住院300元,第三次住院150元。
在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200元,第二次住院150元,第三次住院10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四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在职职工报销88%,退休职工报销91%;1万元以上至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91%,退休职工报销94%。
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职工报销93%;1万元以上至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95%,退休职工报销95%。
在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在职职工报销92%,退休职工报销95%;1万元以上至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95%,退休职工报销97%。
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在职、退休职工在所有级别医疗机构均报销95%。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 编辑:祎清